嫌疑人騙走的寶馬轎車 供圖
嫌疑人騙走多輛汽車 供圖
冒充大款租豪車
為貪圖享受,姚某打起詐騙租車行的主意,不到一年的時間裡,他通過租車然後抵押售賣的方式,連續作案14起,騙走瞭租車行的卡宴、寶馬、奔馳、奧迪等14輛豪車,涉案金額達482萬餘元。姚某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。
去年4月,31歲的男子姚某通過網絡瞭解到,昆明市環城南路有一傢汽車租賃公司,出租車輛以高檔越野車、轎車為主。心懷鬼胎的他嗅到瞭“賺錢”的機會。
他謊稱自己因做工程需要迷你倉荃灣區,想從該公司租賃一輛越野車,隨後與租車行簽訂瞭《汽車租賃合同》並繳納瞭押金、租金,開走一輛普拉多越野車。半個月後,姚某再次來到該公司,又租得一輛普拉多越野車。
之後,雖然姚某一直未將車輛歸還給租賃公司,但每次都按時繳納著租車款,一副大款派頭的他騙過瞭租車行的工作人員。同年7月、9月,姚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分別租走瞭一輛奔馳轎車、一輛路虎越野車。
然而,讓租車行老板李先生想不到的是,姚某在租得的4輛高檔車後,全部抵押或售賣給他人,得到贓款79萬元。而這些錢,除少部分用於支付押金、租金外,其餘全部被姚某揮霍一空。
去年7月到9月,姚某又從另外4傢汽車租賃公司,分別租到瞭寶馬2輛、保時捷卡宴1輛、奔馳2輛、奧迪2輛、豐田漢蘭達1輛、豐田銳志1輛、馬自達1輛。這些輕松到手的豪車tsuen wan mini storage,全被姚某抵押或售賣給他人,得到贓款206萬元。
姚某最終在玉溪被紅塔警方抓獲。經紅塔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,姚某騙走的14輛豪車合計價值482萬餘元。目前,姚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。
都市時報 首席記者 程浩 通訊員 馬賽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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