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淄博王先生向山東廣播電視臺綜合廣播《關註質量》爆料,稱自己於今年9月7日在威海南海新區購買瞭一套房子。當時,銷售員說交買房後6年返還全部房款,於是王先生就爽快交付瞭1萬元的定金。但現在王先生不想買房子想退定金,遭到對方的拒絕。
  
  據王先生爆料,自己在威海市南海新區卓達香水海北歐小鎮看的房子,交付瞭1萬元的定金。但當傢人聽瞭6年房款全退回的消息後,一致認為不可信。王先生也開始心中有些顧慮,打聽小區的一些情況。
  
  原來購房的業主透露荃灣迷你倉庫,他們都一年沒辦下房產證來瞭,業主們說小區質量不行,沒有通過驗收。現在王先生擔心,買瞭房子手續辦理成問題,還懷疑房子買賣方式是否合法。畢竟,簽的定金協議中,沒有提到返還全部房款的內容。
  
  為此,記者向業務員於女士核實情況,於女士表示,王先生買瞭北歐小鎮的房子,交瞭1萬元定金。“買房的時候我們都給他說瞭,不買房子定金是不退的。但是現在王先生又反悔瞭荃灣區迷你倉,不想要房子瞭。”於女士說。
  
  對此,房產消費公益法律服務團孫崇合律師分析認為,“業務員說的話,這是不靠譜的。你考慮一下,房子這麼貴,6年後房款全部退還,這個不可能。像這樣的銷售在全國有很多,不應該相信她。”孫律師表示,根據定金法則,一萬定金不能退。另外,王先生看看能不能找於女士,要是6年內返還全款的話,能不能簽訂一個書面協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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