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高齡婦女懷孕艱難,慕名找到瞭“經驗豐富”、在傢坐診的退休醫師。可是在退休醫師傢中拿瞭一個療程的藥服用後,卻沒有什麼效果,還加重瞭病情。事後,她發現該退休醫師是非法行醫,認為其治療導致自己病情加重,還錯過瞭最佳治療的機會,於是將對方告上法庭。日前,西鄉塘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,判退休醫師賠償4000多元的醫藥費損失,但對於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並未以予支持。

  熟人介紹“專傢”治不孕

  3年前,45歲的阿萍 和戀愛一年的男友登記結婚。考慮到自己年齡偏大,婚後兩人馬上開始備孕。在醫院檢查發現,阿萍患有子宮多發肌瘤,無法懷孕。這時,有熟人向阿萍介紹瞭退休醫師林霞 ,說林霞是治療婦科疾病方面的專傢,治好瞭不少不孕不育的求醫者。

  由於林霞在傢裡替人看病,住處沒有設備,她讓阿萍先去醫院檢查,然後到她那裡拿藥。看瞭阿萍的檢查結果後,林霞建議她先治療一個療程。於是從2012年10月開始,阿萍就在華西路林霞處拿藥治療。林霞給她開瞭具有消炎、溫宮、補腎功能的藥物。可是阿萍服完一個療程的藥,兩個多月後到醫院檢查發現子宮肌瘤不但沒有消反而增大瞭。

  對此,林霞解釋說,阿萍年紀大,而且病情比較重迷你倉荃灣區,可以再服藥幾個療程試試。阿萍感覺到情況不對,於是向相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投訴。經南寧市衛生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查實,認定林霞的醫療行為並未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,屬非法行醫,對林霞進行瞭行政處罰。

  治療未果導致婚姻危機

  在阿萍和林霞糾紛期間,阿萍的傢庭也危機四伏。原來,不孕的事情一直困擾著阿萍的傢庭。她曾因此四處借錢去做體外受精,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,第一次手術未能成功。丈夫見手術沒有成功,還欠下幾萬元的債務,跟阿萍產生瞭分歧。

  阿萍稱,丈夫後來總是找各種理由,說一些難聽的話來刺傷她的心。為瞭維持傢庭和睦,她隻能忍著。在林霞處治療沒有效果後,阿萍不顧自己的身體狀況,準備再花幾萬元做第二次手術。而就在手術當天,丈夫突然吵著要跟她離婚,最終她隻能取消瞭手術。阿萍覺得,丈夫的行為和做法沒有考慮和顧及她的感受,兩人已經無法繼續生活,向法院起訴離婚。不過丈夫這次並沒有同意離婚。他說,阿萍因他借不到錢來做手術,經常埋怨他。兩人才因此產生隔閡。法院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並未判離。

  起訴醫生賠償各種損失

  阿萍認為林霞的治療加重瞭她的病情,致使她錯過及時治療機會。最後還導致她夫妻感情破裂迷你倉荃灣區,給她心理造成巨大創傷。去年底,她將林霞起訴到瞭法院,要求她返還醫藥費、檢查費等7500多元,以及15000多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。

  林霞則認為,阿萍不孕是本身疾病發展導致,跟自己的治療沒有必然因果關系。林霞說,自己是礙於老傢熟人介紹,才給阿萍治療,但沒有給她任何承諾。對於行醫資格,林霞解釋是她因多年退休在傢,身體殘疾,執業地點隻能在傢裡,就沒有辦理醫療執業許可證照。雖然被有關部門處罰,但自己的治療沒有對阿萍造成損害。她開的藥是緩解其子宮肌瘤惡化,並不能治愈子宮肌瘤。

  日前, 西鄉塘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,林霞賠償阿萍醫藥費損失4788元,駁回阿萍其他訴訟請求。

  ■老友說法

  經審理,西鄉塘法院認為,林霞未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,擅自在傢對阿萍開展診療活動,致使阿萍未能到正規醫院及時有效治療,損害瞭阿萍的合法權益,應對阿萍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。雖然阿萍所患不孕不育在林霞處診治未愈,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,因此阿萍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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